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贺州市农产品商贸园果蔬交易区项目临时仓库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NTXH2020备-01号
项目地点: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农贸园内
工程规模:
1、临时仓库总用地面积28119㎡,要求使用面积不小于16510㎡。车间为单层钢结构设计,以彩色压型钢板(板厚为0.6)屋面板作为围护材料;
2、仓库外墙设置不低于2.5米高实心砖墙,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
3、30T以上货车可进退仓库,地面满足承载力要求;
4、仓库进深在12m-16m为宜,净高不小于6m,门高5.5 m以上、门宽4m以上、满足货车进退仓库要求,门口设置长5m宽2.5m飘檐,采光、通风、给排水良好,隔热屋面板,满足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5、场地道路满足货车(40T)货车承载、转弯半径及3辆车齐头并进行走进出要求;
6、仓库最小户型约150㎡、大户型约1500-2000㎡。每两个跨度至少配一个接水口、一个两厢开关及插座;
7、本项目选用卷闸门、塑料窗;
8、仓库外设置公共卫生间两间,每间面积约120㎡、蹲位不少于40个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施工工期: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
招标监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之日止(含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
二、监理内容:贺州市农产品商贸园果蔬交易区项目临时仓库项目施工阶段监理
三、控制价: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四、监理人资格要求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竞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竞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的结果为准)。
五、评审办法:综合评分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报价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也不召开询价预备会,各投标单位需派人到现场实际勘察,如不到现场视同认可。
2、凡满足本公告投资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报价文件及相关材料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0年6月1日18时前以纸质文件形式交到旭和综合部办公室或投递到邮箱845030682@qq.com(投递到邮箱的报价材料原件需用快递寄到我司)。超出规定报价时间的报价不予受理。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七、报价文件的密封:报价单位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需将报价相关材料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结果发布在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zntjt.com)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774-5280932
十、联系方式
询价人:广西贺州市旭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八步区城东街道灵凤路12号东方广场2楼
联系人:黄女士,电话:18107848656
广西贺州市旭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7日